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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宪政与现实思考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3-05-24 9:36:33

激情演讲。王小峰 摄
民国宪政与现实思考
袁伟时

  纸上谈兵,很多实际情况不了解。实际情况了解得多的还是要接触社会的方方面面。我今天就抛砖引玉,先说一下,给我出的题目是民国宪政与现实思考,这个题目太尖端了,要是没有后面那个尾巴就不敏感,长出一条尾巴来就有点敏感。

  先从民国宪政讲起。民国宪政的情况是怎样的,得从辛亥革命说起。辛亥革命以后有两条是非常明显的,一条是建立了三权分立的体制,一条是言论自由了。应该讲辛亥革命的主要收获就在这儿,其它都在清末最后十年的新政已经做开了,继续做。这两条是比较明显的变化。民国成立以后就碰到一个问题,它要立宪,制定约法,制定宪法。从湖北开始鄂州军政府就有约法,各省一独立就开始制定省的宪法,然后到临时政府。最初搞了一个临时政府的组织法,为了组建一个统一领导的机构来跟清政府继续斗争,所以它就制定了这个法,成立了临时政府。

  本来经过和谈,大清帝国宣布退位,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集中全国各方面的智慧制定一个宪法也好,临时宪法也好,会对中国的发展有很大的好处。但是在那个时候以孙文为代表的革命派在南京组织了一个临时政府,这个临时政府选出临时大总统,本来就跟谈判的时候达成的共识不是那么符合,因为当时谈判是只要袁世凯承认共和,这个临时大总统就让袁世凯当了。但是革命派就有点心急了,可能孙文也有这样的想法,过过大总统的瘾,捞个大总统的帽子先戴一戴,这就跟原来谈判时候双方达成的协议有些不一样,选出大总统。孙文为了掩盖这个漏洞,当时给袁世凯发电报说,只要你承认共和,这个总统还是你当的。当时是这样说的。这个掩盖过去了进一步制宪,这是大事,尽管叫临时约法也是大事,应该是集中了全国各方面的代表认真讨论。但是不,他们倚仗自己支配了临时参议院,也就是宣布革命、支持革命的那些省派出的代表,都是当地派出的,不是选出的,就要急急忙忙地制订宪法,临时约法。这个政治意图就很明显,他要限制袁世凯的权力。在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就想通过制订一个约法拿过来。所以原来孙中山组建的临时政府实行总统制,他一个转弯,实行内阁制,将总统的权力限制得很小。里面有一条,总统的政令必须由国务总理签字,就是说要是总理不签字,总统宣布的法律命令都是没有效的,向内阁制转了。

  这样制定一个立法就变成后来整个中国政局一个重要的根源,因为这样制定出的临时立法,代表不对,各方面的力量,北方一大块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力量根本没有参加;时机也不对,应该稳定下来好好讨论,也没有;制定出的条文也不对,你说它是内阁制,但是内阁制的好多东西又没有,因为本来要实行内阁制,跟国会之间取得平衡,内阁行政或者总统应该有解散国会的权力,里面又没有。你说总统提名要得到国会同意的。有这条,相应的要是国会不对呢?总统或总理应该有解散权,没有。所以说它三权分立就不对。这个是一开始的情况。详细的假如大家有兴趣,就在网上搜索我的一篇文章,叫做《袁世凯与国民党:两极联手摧毁民初宪政》,我的博客上都有。那篇文章说得很详细,好像两万多字。这个已经是民初制定宪法出了问题。

  再一个问题,制定宪法里面列举了应该有什么什么自由,但是公民的自由要是受到侵犯怎么办?同时写这些临时约法的人基本上是日本留学生,而且好像很多没有毕业,对宪法、宪政没有深刻地研究。一般是很多东西抄日本的大陆法系里的关于自由保障的条文。你列举一种自由,必然就加个尾巴"非以法律不得限制之",另一方面就是为制定恶法来限制公民自由留下了一条路。所以这样的法律一公布马上受到了章士钊的批评。章士钊是当时国内很罕见的到英国系统学习法学回来的,对英美法的精粹是知道的。所以他就提出这个,他说假如政府侵犯公民自由怎么办?约法没有办法回答。所以他提出来实行人身保护令,他当时用的词就叫做"出廷状",学法律的人知道。

  以后中国的宪法制定都是很坎坷的。这里一个是《天坛宪法》的问题。当时1913年选出来的国会开会,虽然有暗杀宋教仁这样一个风波,但是风波过后国会还是开会了,上下两院开会。开会过程中有一个任务就是制定宪法。整个就是国民党支配下的,进步党有相当的势力,但是主导多数是国民党,选出的宪法草拟委员会也是国民党占优势。但是,凡是造反出身的,脑袋都不是很清醒,就是按照自己的思维制定宪法。那个《天坛宪法》草案就有很多问题,好多问题我的文章里面都讲了,现在讲起来也可能说得不清楚,我也不讲了。

  这个草案里面主要是什么,它的三权分立没有贯彻到底,而且想把国会的权力提到很高。国会休会期间它要成立一个委员会,什么大事都要通过这个委员会。袁世凯手下也有一批学法学的人,他说这样的话就等于十几个人把总统的手脚捆起来了,完全是把总统变为"虚君"的思路。那些造反派没有想到,政治是要尊重现实的,当时在国内外看来能够稳定整个中国、又有实际经验的就是袁世凯。这样搞的话袁世凯当然不接受,就冲撞了,再加上暗杀宋教仁这个事。国民党认为这个事是袁世凯干的,当然国民党内部也有人怀疑说不是,孙中山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通过重新发动革命解决,二次革命。国民党内大多数人反对这个主张,因为辛亥革命时候很多革命军还没有解散,那个时候都没有办法跟袁世凯打,现在很多民兵已经解散了,整顿了,力量对比太悬殊了,一打必然败。所以都说不行,不能打,但是孙中山就孤注一掷,一定要打。甚至下命令给驻在南京的国民党还能够指挥的好像叫第八师。给下面的军官下命令,假如你们师长不听话,不发动革命,你就将他杀掉。下面的军官都跟那个师长关系很好,就说no。在国民党,因为孙中山有这样的命令,逼得没办法,明知失败,还是发动,黄兴跑到南京孤注一掷,打了没有多久不行了,就跑了。这样以来整个宪政过程中断。

  对这个问题梁漱溟有一个论断,他说辛亥革命后本来可以通过法治的途径慢慢健全法制,解决矛盾,将国内稳定下来。最不应该的就是孙中山居然下令再搞革命。他说这样就开启了用武力来解决政治争端的一条路。有了这个先例后,以后整个民国的政局就动荡不安了。宋教仁案当时都提到法院和检察院去了,慢慢的通过法律领域的斗争,即使他要阻碍,也是法律斗争。何况上海市国民党控制的范围,陈其美在那边控制局面。这是革命派的一个极端错误的东西。

  然后两条线发展。一条线北洋政府这方面不断纷争,袁世凯逝世以后没有一个象袁世凯这样的人物能够把北洋派再拧成一股力量,成为一个稳定整个国家的势力,没有了。影响最大的是段祺瑞,但是他也不可能达到袁世凯那样的威望。所以内部就分裂了,分成了几个派,皖派、直系、奉系,等。但是北洋政府这一派不断地寻求,一个是通过和平谈判重新稳定整个政局,另外制定宪法的工作没有中断。一直到1922年,曹辊支配下制订的宪法,是在民国时期通过了第一部完成了法定手续的一个宪法,叫《曹锟宪法》。

聆听。

  《曹锟宪法》的条文基本上是好的。曹锟本身想当总统搞贿选,就在政治上丧失了合法性,所以大家不承认这个宪法,但现在看来文本是好的。另外曹锟执政一年多,他这个人根据现有史料看,他的施政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应该讲是比较好的。外交方面他完全信任那些专家,多数是英美回来的一些专家,法学专家,颜惠庆、顾惟钧那些人在支配外交,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而且应该讲是维护国家主权的。但没有办法,你是贿选的,所以宪法人家不承认,整个政府的合法性也没有。通过北洋派内部的纷争,最后大家认为要收拾这个残局还是得请段祺瑞出来。段祺瑞又召开善后会议,又制定宪法。他说我要通过善后会议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要制定美国式的宪法,第二个就是大家解决分歧,召开国会来通过宪法选举政府。他是想重新把国家带上宪政的道路,而且是美国式的联邦国家。整个意图很好,但是有人捣乱,主要是苏俄勾结国民党。国民党和苏俄策动了冯玉祥他们,破坏了整个力量的平衡。所以段祺瑞没有办法支持下去,张作霖本来支持他的,因为冯玉祥等等起作用,还有其他比较复杂的国民党的作用,结果张作霖也撤回了对段祺瑞的支持,段祺瑞不得不下台了。张作霖进入北京组织军政府,不叫军政府,反政是军事政权,整个北洋这条系就成了这样。

  除了这方面以外,另外一条线,国民党就发动战争来捣乱。孙文除了发动二次战争以外,还继续发动了两次战争,就是说辛亥革命后他发动了三次战争。第二次是所谓的护法战争,搞了五年,在广东三次成立所谓政权,实际上想割据广东,推翻合法政府,重新在他的控制下统一国家。五年后以后看到不行了,内部也反对他,因为孙文没有什么行政能力,也没有什么实际工作能力,控制的实际力量也不大,内部反对他,说要选举集体领导,他就不干了,跑到上海去了。第三次是联合苏联搞所谓国民革命,整个国家混乱了,所谓宪政都变为泡影了。到国民党在苏联支持下统一了国家,抄袭苏联的制度,1925年7月在广东成立了国民政府,他就推行所谓"以党建国、以党治国"这样一个方针,建立的国民政府完全跟宪政是不搭界的。他在广东的时候就禁止新闻自由,党内的反对声音也一律压制,反正你不同意孙文联合苏俄的主张就开除,或排挤出整个权力范围,那样就完全是一个反民主的政权了。

  这样一个反民主政权后来靠军事力量支撑基本上统一了国家。后来有一个说法是蒋介石叛变了革命,我想这个论断恐怕有点问题。国民党内部争权夺利最后的胜利者是蒋介石,这个没问题,但是说他叛变革命,这个革命的标志是什么?是不是有共产党参加叫革命,没有共产党参加就不叫革命?他镇压了共产党,这个仅仅是不同政治势力的争斗。但是,南京国民政府和广东国民政府实行的方针政策措施是一模一样的。你要是认为1925年在广东成立的国民政府是革命性的,或者在这之前反正是国民党领导在广东办的,那个是革命的,那它在南京时候没有变化,实行的方针政策各方面的措施一样。所以不是什么叛变革命,我认为这个论断不准确。

  有了这个宪政就遭殃了,他不像北洋时期的军阀头子也好,政治家也好,政客也好,反正你怎么讲他没有多大关系,因为所谓军阀在中国历史上根本没有严格的界定。谁是军阀?在广东依靠武力另立一个小政权是不是军阀呢?原来主要依靠陈炯明,你就说陈炯明是革命的,一旦陈炯明反对孙中山,又说他是军阀。所以中国用的这些概念很不准确。那些人都还讲宪政,一到国民党统一中国以后不讲了。他讲另外一套。

  1929年国民党的代表大会通过一个决议,他说我们现在是训政时期(大家很熟悉孙文的三个阶段),训政时期应该以《总理遗教》为根本法。所谓"总理遗教",就是孙中山所有的著作叫做遗教,遗留下来的指示,把那个当根本法,就是宪法。大家都很奇怪,文化革命期间老毛发表了一篇文章或讲几句话,就是最高指示,甚至1957年以后他在文章里面提出来判别右派的标准多少条,他说几句话,其实是原来他做报告的时候没有的,后来加上去的几条,就可以判定,根据毛主席最高指示你就是反革命,你就是右派。这个是国民党开创的,把孙中山的所谓遗教作为根本法。而且荒唐到在一个党的代表大会宣布这个是根本法,不但这样,它这个决议写得很荒唐的,说为什么它是根本法?是总理遗教本身已经证明。也就是说这个结论本身就是不证自明的,结论本身就是结论。根本完全不讲法理,也不讲普通的逻辑,就是很蛮横地说这个是根本法。

  转机是什么时候?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1932年的淞沪抗战,日本人第二年就在上海扩大侵略,是那个时候。淞沪抗战告一段落是1932年4月,国民党的一个中央全会就通过了一个决议,叫做"集中力量挽救危亡"的决议,也就是说要集中国内的力量挽救国家的危亡。救亡就呼唤民主。过去常常讲"救亡压倒启蒙",救亡就将民主自由的要求压下去了,不过实际的历史进程不是这么回事,因为救亡,他反而要实行民主,要扩大一点自由。那个时候还下令立法院要制定宪法草案,赶快颁布,召开国民大会,实行宪政。这样一折腾,国民党就制订了一个"五五宪草",于1936年5月5日公布。

  那个宪法草案是整个民国时期宪法文本的大倒退。怎么倒退的?有一个地方前进了,因为章士钊批评以后,大家感觉到他的主张是对的,就是公民自由保障没有在制度上体现出来,那应该补救。所以有实行人身保护令的规定,从《天坛宪法草案》就开始就有这个规定。国民党制定的《五五宪草》不仅仅是一个规定,而且更具体化了,具体化到了什么程度?说一个公民要是受到拘留或逮捕,必须在24小时内移交审判机关,也就是法院。被羁押的本人或者他的亲友也可以自己申请要求进入法院进行审判,同时宪法条文里面也规定,法院和羁捕的机关不得拒绝这样的申请。那样就很具体了,24小时,提出要求以后,而且不准拒绝。一个非常具体明确的规定。

  另外从法治方面里讲,它的司法独立里面也说得很清楚,继承了《天坛宪法草案》以来有关司法独立的所有规定,包括法官除非犯罪,不得解职也不得降薪,这些规定都非常明确。但是这个不是《五五宪草》的创造,是继承前面的。它自己有所创造的地方都是荒唐的。荒唐在什么地方?一个就将国民党的意识形态强加到宪法上,明确规定国家就是三民主义共和国,那三民主义本身是一个党的主张,强加到宪法里面去。再一个,它整个架构搞的是所谓五权宪法,在三权分立里面又搞出一个考试院和监察院。整个机构很麻烦、很复杂。这个机构下面还有一个国民大会,也就是国民代表大会。有立法院,又有国民代表大会,最高的立法权在哪里?要是在国民大会,国民大会不是年年开会的,几年才开一次会,而且人数很多,好像规定两千,这个是很难讨论的。立法院本身的立法权也不完整,立法院同时又有司法行政的职能,整个政府架构搞得一片混乱。再加上有一些规定是民主的大倒退,它大倒退到什么程度?以立法院来讲,一半是国民大会选举的,一半由立法院长提名、总统任命。那这个很荒唐,更荒唐的是国民大会代表本身是由国民党提出候选人,提出三倍或者是六倍的候选人选举。你无论有多少差额选举,但是由一个党提出来,而不是公民提出来,这又是一个民主大倒退。

  再一个大倒退是什么?从慈禧太后开始就知道宪政必须以地方自治为基础,它这里承认县是应该自治的,省就没有自治权,省长是中央任命的,省的议会是咨询性质的,不是自治单位。所谓自治,本来一个大国叫不叫联邦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是它必须有层层的自治,带有联邦性质,整个大国才能够稳定并合理运转。

  那么一个民主大倒退的制度提出来,宪法草案一提出来,当然受到大家的批评,各方面都有很多批评。但是国民党一意孤行,就是根据这个开始制宪。宪法草案要召开国民大会通过,就在各个地方选举出两千个国民代表。反正国民党时候讲国民,我们现在就叫人民,这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出来,它就准备强制地推行。

  但是这样搞以后不久,三七年抗日战争爆发了。爆发以后怎么办?那些很荒唐的一套来不及推行,必须团结全国人来抵抗侵略者,那怎么办?蒋介石召开各方面的人士在庐山开谈话会,各方面协商,幕后交易等等,并联合共产党方面要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团结抗日以后,你要有一个机构来实行民主,结果成立了一个国民参政会,从1938年开始成立国民参政会。   这个国民参政会我没记错的话是两百个代表,包括共产党,包括民主同盟(那个时候不叫民主同盟,反正是不同党派),也有国民党的,也有所谓社团贤达,就是没有党派的那些人。这样一个国民参政会也有各种意见发表出来。其中共产党领导就说应该施行宪政,施行宪政才能真正团结大家。这样40年代在国内就有一个"宪政运动",相应的国民参政会下面就成立了一个组织,讨论怎么样推动宪政。那个组织叫做"宪政期成会",提出修改《五五宪草》的各种意见。整个抗日战争期间经过复杂的斗争,对宪法草案的修改提出了很多很多的意见。再一个,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这方面又提出来,国民大会代表要重新选举,国民党不同意,就说补选,好像增加五百个名额还是什么,让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也加一些代表进来。这个又是一个斗争。

沙龙一角。

  这些矛盾,这些斗争到什么时候告一段落的?抗战结束。1945年开了两个党的代表大会,分别开。1945年是5月国民党第六次代表大会,1945年4-6月共产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分别召开。国民党召开的六大在当时的压力下通过决议实行宪政,通过的一些决议是很好的,好在哪里呢?第一,国民党组织三个月内退出军队,准备实行军队国家化。这个很重要。另外要保障公民的自由。很多违反这个决定精神的那些机构,那些法令都要重新检查,要加以废止,反正就是保障公民自由,实行军队国家化方面,它有过决议准备实行。党团退出,三军团也退出军队。这个是国民党内部加上外部的压力,包括美国的压力,迫使它通过这样的决议。

  共产党的决议也考虑到和平建国的问题,但是更大程度上是准备夺取全国政权。老毛在会上有报告,《论联合政府》是官样文章,是给全国人看的。真真正正准备执行的是老毛在七大的一个讲话,现在也公开发表了。他说要准备各种各样的意外,所谓十四件大事,包括全国大灾荒,党内大分裂,等等情况,这些局面出来我们怎样应付,各种各样的危机下怎么应付,老毛提出了这样一条。但是最核心的就是,现在看来战争快要结束了,因为全世界的反法西斯战争节节胜利,除了中国以外都是胜利,中国还继续打败仗,那样一个局面,但很快就要胜利了。胜利以后怎么办?老毛说最重要的是抢夺东北。东北抢到手了,就有一个重要的根据地,工业最发达的地区,经济力量最雄厚,我们全国胜利就有基础了。他是准备武装夺权,宪政还没有进到他的脑袋,是这样一个状况。

  开完会以后,8月原子弹扔下去,日本投降,8月10号它就宣布要投降了。8月6号扔第一个原子弹,8月9号扔第二个,8月10号就宣布投降,8月15号盟军方面宣布接受它的投降。苏联呢,本来雅尔达协定的时候美国对原子弹能不能搞成还没有把握,所以罗斯福作了大退让,把中国的领土权利都让给苏联了。苏联一看到原子弹一扔,马上下令进攻东北,一下子红军就进军了。进军的同时宣布废止什么苏日的中立条约,马上进军抢东北。共产党也马上集中力量将山东、河北一带以及其他地方所有的干部和武装力量调往东北,用各种各样的办法往东北进军,到11月份,十万大军,十万干部都进到东北去了,后来就发展到二十万的军队到了东北。国民党的军队还在后面。蒋介石怎么讲的,他说我把蒙古这块地方让出去了,承认蒙古独立,所谓独立实际上就是给苏联了,指望苏联将东北占领以后交给他。这样一个局面。内战马上要打起来,美国介入,不能打内战,中国要和平建国,全国人民也反对。好了,这样就有了重庆谈判。老毛到重庆跟老蒋谈判,谈了一个多月,1945年的10月10号就有一个"双十协定",要和平建国,决定在1946年1月开政治协商会议。

  政治协商会议人数不多,几十个人,国共两党加民主同盟,加一些社会贤达,分五个小组来讨论怎么和平建国,其中一个就是宪法小组。这个宪法小组草拟出来的宪法草案是民国时期最好的法案,最好的宪法。这个宪法是不同政治势力长期斗争的一个结晶,现在有些人很荒唐,有些国教派为了寻找他的根据,说这个是张君劢搞出来的,甚至有些文章说张君劢是"中国宪法之父"。我说见你的鬼,中国根本没有宪法之父。第一中国没有搞成,宪政都没有搞成,1949年以前哪有宪政搞成了?没有。所以宪法之父没有,再加上这期间的文本不知多曲折,你怎么是宪法之父呢?

  1946年的宪法好在哪里?非常精彩在什么地方?第一,你不是说三民主义共和国嘛,好了,加上几个字,中国是三民主义即民治、民主、民享的共和国,将林肯的三民加进去,将老孙的三民压下去了,这是一个。更精彩的是公民的自由保障。原来历次宪法草案规定的"依法限制之"这个尾巴去掉了,比美国的权利法案规定的还要完整,没有所谓公民拥有持枪权利这些东西,都是说不得限制,它有一个总的原则就是公民的自由,你不得随便加以限制,要制定法律限制的话只限于什么环境下,全部都是这些自由要充分保障。达到了现代宪法的最高水平。这个方案是谁提出来的?是共产党的方案。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期间就提出了这样的方案,跟张君劢有什么关系啊?!你说蒋介石是宪法之父,也不是,因为这个是共产党的意见。这又是一个很精彩的了。至于法治,法官的权力等等老早就有了,司法独立那些都照原来有的保留下来。还有一个是国民党的很讨厌的五权宪法、国民大会那些,都加以很巧妙地修改了。巧妙在于,行政院变为内阁,行政院长可以由总统提名,但一定要立法院通过,同时接受立法院的监督咨询,就是内阁制的那些东西有了。司法院改造为最高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它的司法权行政的职能那些荒唐的东西去掉了,归回到行政院去。这又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三权分立的架构完全是树立起来了。原来有个考试院,公务员考试一个小机构就行了,孙大炮就要搞一个院,是很荒唐的。而且《五五宪草》里有个更荒唐的规定,所有公职人员,也就是说你是候选人,都要经过考试。这是全世界都没有的,很荒唐的。要参加什么立法委员的选举,国民代表的选举,都要先经过考试。不通过他的考试,就别想当民意代表,这个是极端荒唐的,在全世界都没有的。这个也给删掉了。全套很完整的一个现代宪法通过了。

  通过以后很高兴,制定宪法的政协的人,大家都很高兴。但是高兴的时候出现问题了,国民党一开中央全会,将这个草案拿到上面去。国民党的大佬们都不同意,反对,说背叛总理了,背叛了孙中山,不行。怎么办?双方再讨价还价。关键一条在国民大会。本来有个立法院,大家民选国会就完了,还要国民大会干嘛?本来说制定宪法以后就停止活动。但是美国调解国共两党,民主党派又调解,各方面妥协,承认国民大会还是要保留下来。国民党就让步,同意前面达成的协议,结果就制定了一个1946年的宪法。

  光是这样宪政也没有,你要实际通过、推行得了才有宪政。那怎么办呢?政协会议1946年1月10号开幕。开幕那天蒋介石致开幕词。他就说很高兴,今天开政协会,同时有一个好消息,在美国调解下国共两党达成停战的协定,从政协开幕那一天下令停战,这样宪政就有希望了。另外蒋介石宣布,所有政治犯今天开始释放,除非实实在在的,一个是汉奸不能放,还有真正有危害民国行为的那些犯人不能放,就留下了一个尾巴,但是总的是政治犯释放。本来说还有军队国家化的决议,基本上也达成了。那五个决议都是很好的。就是有一条谈不拢,它所谓停战东北除外,东北除外是因为双方各怀鬼胎。共产党说这块肥肉我已经吞到嘴巴里了,我吐给你啊,才不干呢。国民党蒋介石就说这块猪肉我一定要吃,因为我跟苏联有一个协议,他必须将东北交回给我。所以蒋介石与国民党的意见就是,东北问题不是内战问题,是外交问题,是将主权收回来的问题。这个调子很高,很多人都拥护,其实是骗人的。苏联也很狡猾,我交给你可以啊,一方面他就将东北的大量物资,机械设备,甚至发电厂都拆掉,说这个是我的战利品,苏联人一贯强盗,反正战利品,军火大炮机关枪这个是你的战利品,怎么连发电厂其他机器设备都是你的战利品?荒唐透顶,那他就抢掉。他对共产党来是半遮半掩,一方面他同意你进来,另一方面在大城市,他有时候说别在这儿捣乱,把他赶走,甚至交给国民党。但是交下去以后周围都给共产党占领了,双方力量是僵持的。现在国民党所写的历史书都说国民党打得不够狠,本来四平那边打了胜仗,应该乘胜打下去,一定就胜了,共产党就完蛋了。其实那个是想象出来的。农村里面很多东西,共产党最会搞这一套了,他没有想到这个。最初他说东北例外,那个时候国民党倚仗他战时的军事优势,共产党那些不是正规军,你真是要正面打起来,肯定打不过国民党,人家都是新一军新七军,是美国训练出来的,美军装备的。所以四平一打,共产党打败了,打败了以后就停下来好好谈判,那就比较好了。他不,继续打,打几仗以后完了。一个是打现在的丹东,当时中国共产党那些力量跟朝鲜那边什么样,这边打不赢都跑到北朝鲜躲起来。一打,将丹东那个地方一切断,共产党退不出去了。那共产党就很恼火,东北就打起来了。另外关内也打。这样的情况下,停战协定等于一纸虚文,落实不了。这是一个问题。特别是1946年7月,国民党将张家口打下来了,共产党手中的最大城市张家口打下来了,所有共产党曾经占领的大中城市都丢掉了,共产党恼火了,不行,那就跟你打了。停战协定维持不下来。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有和平谈判的可能,要是国民党聪明一点,不要那么自信,有和平可能。他不,他认为我胜利在握,甚至认为很短的时间可以打赢,下令在1946年11月15日开始开国民大会,11月25日宣布闭幕,通过了宪法。而且这个宪法是按照政协通过的草案,基本上没有改动通过。

  所以,那部宪法应该讲是整个民国时期最好的一个宪法,而且是完成了法定手续的。以后台湾一宣布戒严令解除,基本上按照那个宪法就可以推行宪政。那个是各党各派共同制定出来的宪法,但是没有办法,你是一纸空文,实行不了的。所以在通过这个宪法的同时,在12月10号又通过了一个所谓勘乱时期的临时条款,说共产党捣乱,没有剿平以前宪法暂停实施。所有公民的自由都要暂行加以剥夺,戒严时期,军事时期。宪法、宪政都是一纸空文。

  这里有一条要说的,为什么国民党会基本上原封不动通过了政协的宪法草案,是不是它那么聪明,真正觉悟到这个宪法很好就通过了?不是。这里面美国起了很大作用。美国的作用在哪里呢?1946年马歇尔跟蒋介石谈判,劝蒋介石还是要和平建国。蒋介石就直接了当地跟他讲,我们完全有把握打败共产党。马歇尔跟他讲,根据我们的研究,你要是打,两年内经济会崩溃,支持不了。蒋介石的回答说没有那么严重,中国是农村为主的国家,农村经济是一个自然经济,它可以支持,所以城市里可能通货膨胀等等,但是整个经济不会崩溃。他根本不懂市场经济制度下城市经济一崩溃,农村根本支持不下去。这是一个。另外他军事上太自信,说三个月内可以打败共产党,后来又说没有那么快,半年左右可以打败共产党。他一意孤行,不听劝解,一意孤行地要打内战,又要开国民大会通过宪法。马歇尔直接了当警告蒋介石,你不能修改政协的决议,必须按照政协通过的宪法草案,来通过正式的宪法,不然中国以后的宪政根本没希望。而且美国不单是恐怖警告,那个时候还说停止对国民党出售军火。我们的教科书都说美国将一些二次世界大战中剩余的军事物资很廉价地卖给国民党,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它没有讲到,1947年以后美国政府是停止出售军事物资给他的。那样连飞机开动都有问题,其他军火军事装备的运行都有问题,甚至汽油都有问题。所以在这样情况下,迫使他通过宪法不敢有大的修改,只有个别地方枝节性地修改,才有了这样一个成果。所以有些书说美帝国主义支持下发动中国内战,那个不符合实际。

  大致上是这样。要说对今天有什么启示,一个是那个来之不易的宪法文本应该充分解读。第二个更重要的,恐怕就是中国国内的事不能用武力解决,要真正通过和平的道路才能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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