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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甘雪:满院清辉 一地血泪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3-05-31 10: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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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甘雪:满院清辉
在满院通明的灯光之下,我看着时间的灰烬悄然掩埋了人们的漫天血泪。——题记 再赴北海,强势围观。 好吧,其实我不强势,我多戴了一副墨镜。 出了微博上那点小破事之后,我还是禁不住庞大律师团的诱惑,跑回了这座小城。 30号早上7点55分,我到达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包里装了一本刑诉法法条和打印好的刑诉法司法解释,还有一杯铁观音。中院戒备森严,在大门口法警审查证件后进行第一次安检,我的铁观音被拒之门外,被留在中院外的垃圾桶里,死不瞑目。 8点02分,在案件管理处的入口,法警称只能提前十分钟进法庭,我在入口处默默等。 零、(一)我与法警的对话摘录。 1、法警A:“你是律师还是来旁听的?你是原告方(的人)还是被告方(的人)?” 我:“我是普通公民,来旁听的。” 法警A(询问法警队队长模样的人):“不是原告方也不是被告方的人来旁听我们怎么办咧?没处理过。” 法警队长:“刑事案件没有原告方,有个被害人方。让他们进去吧。” 2、8点20分。时间已到,过第二道安检。 法警B:“你这袋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我:“一本刑事诉讼法,一本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法警B:“你又不是律师为什么要看法条?我们这里不准带进去。” 我:“书和纸张又不具有危险性,为什么不让我带进去?我听庭审的时候要查阅法条。” 法警B:“(指着墙上的旁听规定)反正我们这里的规定就是不允许带进去,请你配合,否则就不要进入法庭内旁听了。” 至此,我手里除了身份证和存放凭证,其他物品全军覆没。 (二)俱往矣 约8点25分,我进入法庭。庭内法警和工作人员十分忙碌。从法警们的对话中我得知,由于“有高院的领导来”,所以旁听席的最中间的一整块座位和旁边的两列座位“必须空出来”,“这样好看”。他们安排了法警到门口做指引,带领旁听群众到“合适的座位”入座。 8点30分左右,门口传来一个声音说:“没有我就没有北海案,你们为什么不让我进去?”我扭头一看,是杨在新律师。杨律师走进来坐在中间的第二排,右脚有点跛。他和几位旁听人员打了招呼,有位法警对他笑笑。 杨律师也笑了,对他说:“当时我是杨炳棋的辩护人,我就是因为这个案子被抓的。” 法警C:“那些事都过去了,现在我们欢迎你来旁听。” 我在后面默默不语,却暗自感慨。那些被岁月反复擦洗的血泪已经渐渐淡去,依稀还能看到彼时的惊涛骇浪。 (三)启动 8点40分左右,庭审正式开始。 纵观整个过程,我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让我心情比较愉悦的庭。审判长是广西高院的刑庭副庭长,已经是59岁高龄,庭审的节奏控制得很好,我感觉他很认真地想坚持程序正义。 但是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由于资料被收走了,我数度怀疑我所学过的刑诉法知识。 开庭之初,各被告人、诉讼参与人和辩护人均没有提出回避。被一审判决有罪的四名被告人均表示自己无罪。庭审气氛非常平静,连旁听席上也没有人交头接耳。 我放松了警惕,没有立即发现整个法庭上绷得死紧的一根弦。 发现时,弦已动,声已远。 言归正传。 一、公诉人的惊人之举 在对第一被告裴贵进行讯问、发问前,审判长强调,在接下来的程序中,只对一审判决认定的裴贵等人在广场围住被害人黄焕海等人并对其进行殴打的事实进行调查,对一审判决不予认定的事实不再调查。说明此要求后,审判长让律师先发问。(这一点我觉得很新鲜,在我开的庭中往往是由公诉人先进行讯问的。) 各辩护律师在发问过程中都较守法庭规则。有时某些律师由于查清事实的需要,问及了有关一审没有认定的故意伤害部分的证据的问题,审判长就会制止此发问并进行提醒(此外审判长极少打断辩护人和被告人的发言),律师也表示尊重审判长,没有坚持继续发问。 到公诉人进行讯问时,发生了一件让我震惊并百思不得其解的事。 公诉人首先问裴贵:“你在侦查机关做的供述是否真实?” 有律师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公诉人的发问太大了,使得裴贵陷入两难境地,应该换一个发问方式,讯问裴贵对具体的一部分内容的供述是否真实。 审判长支持了律师的意见,让公诉人注意发问方式。 公诉人又问:“你在侦查机关做的供述是否真实?”。 这个连语气都没变的提问几乎同时遭到了律师和审判长的制止。 有趣的事情发生了。 公诉人竟然对审判长说:“你这也不准问那也不准问,还要我公诉人做什么?我干脆退庭算了!” 请原谅我孤陋寡闻,我真的从来没听说过公诉人可以退庭! 他是谁?他可是广西区检察院派来支持公诉、履行追溯犯罪以及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员!谁赋予了他以退庭来同法院讨价还价的权利?又是谁拿着我们纳税人的钱培养出了这样的“人才”? 我能不能说,这是公诉人的一次闹庭? 张某人如果看到这一幕,也会惊讶于他为律师设计的这个词,居然用到了公诉人身上吧? 杨金柱律师举手发言,提出了这个问题,要求公诉人听从审判长的指挥,遵守法庭纪律,注意问话方式。 公诉人低下了他高傲的头颅。 这也是此次庭审唯一的一次姑且称之为冲突的情况。 二、弦动 非法证据问题,是那根我提及的弦,如果可以,我觉得检法方都是不愿牵动的。原因我觉得不用多说。 这个案子里,多少人因刑讯逼供淌下了一地血泪?就算是时间这只温柔的手,也不能全部擦净。 在对裴贵、裴日红、黄子贵和杨炳棋的质证过程里,因审判长的庭审要求,律师们没有就非法证据再进行质证。 到了对裴金德的发问阶段。 他拨动了那一根弦,这是我始料不及的。 一审认罪的他,在法庭上终于承认,其之所以在一审时供述自己接到电话后又回到了广场,并最终杀害黄焕海,是因为警方以他妻儿的人身安全相威胁。他根本就没有回到广场。 这个因为立场变得孤独而缄默的男子,终于毅然决然说出了他不敢说的话。 三、尾声 到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自行辩护后,由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当公诉人发言时,我感觉公诉人已经明显底气不足了,连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都说得没有之前的大声。 针对辩护人提出的,一审判决就起诉书未指控的罪名对被告人定罪、各被告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脱离监护没有因果关系、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构成寻衅滋事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辩护意见,公诉人做了一一回应。但我似乎读出了四个字:身不由己。 也许他清楚,可能这次,法院不会再为之前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犯下的错误买单了。 审判长在庭审的最后宣布,此案有可能交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并宣读了审委会的成员名单,覃永沛律师当场以某位审委会成员曾担任北海检察院工作人员为由对其申请回避。 旁听人员相继退场,我认出了之前绝食两天,今早刚吊完针的孟荣展的妻子叶志红。 鼻子一酸,险些落泪。 我还是相信,围观改变世界。 梁甘雪2012的博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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