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瑛律师事件实录
引子
在很多年以前,我还是一个热血青年。那时观看电影《江姐》时,看到江姐、小罗卜头等一些革命者,在渣之洞里,遭受国民党特务对革命者的一系列的非人的残酷的折磨,对他们的法西斯的违反人道的行为深恶痛绝。当时以为那是一种艺术的虚构。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在过去半个多世纪以后的今天,在这个到处讲和谐和人人言法制的社会里,我却经历了比当年渣之洞更为残酷的考验。经历了由生到死,由死到生,生不如死,死里逃生的87天的炼狱般的考验。那种人鬼相杂的日子,至今想来仍是一场恶梦。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会在我身上发生。我也从来没有想过,一些所谓的执法者,撕去面具后是多么可怕的恶魔。当然,我相信这样的一些人,只是混在法制队伍里的杂草。在不见天日的时候,我曾经很愤怒,也曾经很悲怆。我甚至想到过死,离开这些丑恶,离开这些肮脏。但我作为一个从事过多年律师的法律工作者,心中永远存着一个信念:天理昭昭。经过一些同行的努力,我的事情得到了前湖南省委书记周强等领导的关注。在87天后,我获得了自由。回到家里,见到亲人,我虽然满身都是伤痕累累,但内心平静了许多。我想说出我的故事,这个令人匪夷所思的真实的故事。我知道这个故事会让一些人不高兴。我虽然平静了,但我的性格永远不会改变。面对恶势力,我永远不会低下我的头。
2012年7月30日至10月24日,我被湖南省益阳市沅江人民检察院“先关后审”,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非法立案、变相羁押87天。期间,本人亲友多方努力、控告,均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起码的关注。湖南新闻界知名人士“智哥”出于强烈的正义感,在互联网发布了一封“律师遭报复的求救信”,立马在网上发酵,引起广大网友尤其是全国律师同行的关注。2012年10月22日,律坛怪侠杨金柱背负着全国正义律师的期望,成功地在益阳市沅江检察院审讯室见到了被非法关押在检察院院内第85天的我。“我没有犯罪,我是被冤枉的,如果在本周星期四(即10月24日)之前不能无条件释放我,我以死抗争,请杨律师公布会见笔录,作为我的遗言。”在杨金柱律师和全国律师同行的大力支持下,我以顽强的意志,不惧数十名政法领导、检察干警的监控,凛然发出了与非法公权力作拼死一搏的呼声。 2012年10月23日,我被“释放”回家。2013年1月13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撤销“蔡瑛”案件……
蔡瑛事件实录之第一回:祸从天降 配合调查遭诱捕
2012年7月29日上午。天气晴和。我正在长沙忙碌,9时,益阳市检察院反贪局杨某波电话通知我到该院配合调查一宗案件。30日上午,我从长沙出发,到达益阳市检察院时大约是上午十点半。在车上,我仍然很轻松。因为家在益阳,即是回益阳协助调查,可以和家人在一起。一举两得。令我永远没有想到的是,我会一下子从明媚的阳光里走进鬼门关!而且,从此刻开始,我的一只脚已伸进了魔鬼设下的圈子里。 见到该院杨某波后,他询问了一下我2005年办理的一宗民事案件,之后并未让我走,要求我再等一下。等待时,我正好有电话响准备接听,门外突然进来几个陌生人,上来一把夺走我的手机,不由分说就把我架到了楼下一辆车上。上车后,只有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向我说是沅江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工作人员,姓唐。之后,就是一路沉默,空气沉闷得似乎可以点燃,没有人回答我的任何质疑,我像一只糕羊,突然嗅到了狼的味道。但,我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大概十一点钟左右,我看到车外闪过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的招牌,下车后被直接 带进了一间门上写着“办案区”的审讯室。 环顾左右,只见四周全封闭,只有门,没有窗,室内完全不透光,地上是灰色胶质地板,墙壁是灰色毛绒质地的隔音材料,两个录音录像探头一个装在墙壁上,一个装在天花板上。屋子正中间摆放着一张带夹板的凳子,夹板上有锁和锁孔,凳子用铁螺丝固定在地上,对面还有三把椅子和一张桌子,桌子的四周和桌角全部用褐色软制材料包围,所有的东西和色彩看上去都是一种说不出的阴森恐怖。 我为什么会被带到这里?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也无法知晓。但第六感觉告诉我,我陷入了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和阴谋之中。我该怎么办?
蔡瑛律师事件实录之第二回:黑白莫辩清白之躯成罪囚
第二回:黑白莫辩 清白之躯成罪囚
我也不知在这间审讯室呆坐了多久,除了有人送了份快餐进来,没人睬我,旁边三个看守人,一直板着脸冷冷的审视我,令我不由产生一种“敌”我双方的“错觉”。 送饭后约一个半小时后,进来了两个自称是反贪局干警的人,严肃的向我交代纪律。说我现在是犯罪嫌疑人,不是律师(我凭什么就不是律师了?),必须时刻坐直,头不能摆,屁股不许扭,不许抠鼻子,腰不能弯,说话要举手,吃饭上厕所要打报告等等,就这样他们开始了对我的首轮审讯,这轮审讯持续的时间是三天两夜。 审讯开始,他们什么也不说,只是要我主动交代犯罪事实。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我第一意识,认为是有对头故意整我。于是,在沉默中与他们对峙一阵后,我决定跟他们讲讲我的一些情况,试图让这些不认识的检察人员对我有所了解。于是,我开始讲我的从业经历,讲我的工作风格,讲律师的执业环境,讲律师职业与公检法工作殊途同归的道理等等。同时,我还坦率的说出了我与益阳市公检法,尤其是法院部分人员之间的事情。但是,这些事情并不是违法犯罪的事情,而是因为我的个性,我的工作风格,我身为一名律师喜欢仗义执言,为当事人不得不据理力争,从而与官本位思想严重的法官们格格不入而产生的矛盾。我告诉对面这些初次见面的年轻检察人员,也许这些矛盾就是我坐在这里的真正原因。 我感得比较欣慰的是,说这些时,那个姓唐的小伙子有时会很认真的听,眉宇间不时闪出无奈的表情。但是,那仅仅是短暂的瞬间,很快,他们就会板起面孔,严厉的说“你犯了多少罪,自己心里清楚,我们没掌握证据不会动你,你最好好好回忆,老实交代,争取从轻发落”。 也许,这样的审讯技巧对于平常百姓非常有震撼力,对于那些贪官也如晴天霹雳,但我是一名律师,我熟知他们的心态和手段,完全不惧这套。更重要的是,我有一张干净的屁股,也正因为屁股干净,才对莫名被关押无所谓。因为我记得有一句俗话说得好: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不做亏心事,同样也怕鬼纠缠!我也没有想到,我将面对的是多么严酷的现实!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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