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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摘》沙龙发言:年检不合理,安检更荒唐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3-05-20 17: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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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不合理,安检更荒唐 我是做律师实务的,大的方面不讲了,就讲一下我的个人体会。 我想先讲一下和《律师文摘》的关系。我原来在部队读书,那个时候读“科技哲学”,拜读过张思之老先生的文章,还有贺卫方、江平老师的文章,印象很深的就是“只向真理低头”。就这样,偶然地知道了《律师文摘》。后来我从部队复员就当了律师,所以《律师文摘》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还在上学的时候,每当碰到困惑,我就会看书,有些书看了以后,心灵马上就会比较宁静。这些年我慢慢养成一个习惯:经常浏览国栋的博客。他的那些文字,我感觉以自己的水平确实写不出,他的文字读起来非常地感人,而且他表达出的那种思想、那种情怀,我觉得我能体会到。比如“罗京,我真替你惋惜”,那篇文章我读了很多遍,那代人在那个特定场合做了什么,想了什么,我们现在怎么去面对,我觉得这是我对《律师文摘》的感情,所以《律师文摘》的活动我很愿意参加。这是我私人的一个话题。 作为律师,我感觉有些问题确实都没触及,比如律师每年必行的年检。可能对很多律师来说,年检不过是一个交保护费的问题,但是于我而言,每到年检,朋友、同学,包括家人都说这段时间要温柔一点,说话要客气一点。如果司法局没有几个地方政府投诉我的材料,我都觉得不好意思,好像今年没干什么事。我比较幸运,执业以来,没有一个当事人投诉过我,这让我觉得可以无愧于良心。但是这个问题说明什么呢?律师要不要年检?我们的法学家、法学教授,我们的律协会长没有一个人出来谈这个。按照《行政许可法》,你取得了律师资格,为什么还要每年一检?(贺卫方:还好,没有一个月检一次。) 第二个问题,律师安检。我也很清楚,“十八大”马上要开了,原来办奥运会时各种乱七八糟的事,包括法院被炸,都有可能重现。律师也有可能去炸法院,对不对?我相信有一部分律师会有这种血性。我每次进法院,只要安检,我都跟他争吵,有些时候吵赢了,很多时候吵输了。前段时间,我写了一封“致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的公开信”,发在微博上。我说最高法院有明文规定,律师和公检法人员一样进入法院,可以不安检,直接进去。这样一个规定,但是在全国各地的法院落实的情况天差地别。比如说江苏省高院,南京中院,律师就拿着一个律师证直接可以进去,北京去年还可以,一中院、二中院直接拿律师证就可以进去,刚刚过去的一个月又不行了。一中院我又跟他吵了一架。他写了一个安检须知,第一条明文写着律师和公检法人员不安检,他非要让我安检,我说你凭什么?他说北京高院有个通知,所有人进入法院,不得携带液态物品,说我们法院可以提供开水,所以你不用带饮料。我说就根据这个规定,怎么能推导出律师就一定要经过安检?当天还有一个法警,很胖,袒胸露怀的,当场我就拍了一张照片,没有打架,就是拉扯了一下。后来第二次再进法院,这个法警客气一点,但是安检仍然没有解决。他说我们领导说了,律师不安检,你的包要安检。其实我们坐地铁、坐飞机都习惯性地安检,这没问题,但既然最高法院有明文规定,而且那天我的对手公安局的两个民警把证件亮了一下就进去了,东西什么的也直接拿了进去,偏偏到我这儿就不行了,这是对律师的歧视。 我觉得最严重的一次是去年,我和王令去参加一次开庭。法院让律师把笔记本电脑、手机都存库,只能带案卷,带纸和笔,包都不让带。我当时就跟他们打起来了,王才亮主任也在场,他拉着我说咱们要开庭第一,先忍忍。下午开庭后,公诉人的电话竟然响起来了,他连静音都没做到,我当场也提出了抗议,但是没有用。所以从这个层面说,全国律协收了那么多保护费,你总该做点什么,最高法院有规定的事,为什么全国就不能统一呢?你要不都安检,要不都不安检。我觉得对于全国律协的会长们,是可以做一点事的。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行政诉讼的不立案。其实我觉得行政诉讼在咱们国家的现状非常糟糕,它对律师权益的侵害可能还要超过刑事辩护。而且做行政诉讼律师,风险可能也要超过刑辩律师,这点我深有体会。比如我们去一个地方,严密地监视我们的人身,不过还好,只要我们自己干干净净,不至于有太大人身安全的危险。我当律师到现在还没有被打过。现在的法院公然违法,比如说,不立案,不裁定,也不答复,什么都没有。律师原本希望通过个案能够推动社会前进一点,但这么多年做到心力交瘁也没做多少事情。我曾经为一次外地案子和当地的法官吵了起来,当地律师就劝我,朱律师没有必要吵,我们都习惯了。这种配合公权力的意识,在公权力面前习惯性地放弃自己权利的做法,我觉得很痛心。 * 朱孝顶: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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