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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不能区分为成立与生效两种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3-06-01 15:53:06

法律事实的成立,导致法律关系的成立,它们之间没有时间间隔。法律关系不能区分为成立与生效两种,合同法律关系也不能区分为成立与生效两种。所谓成立后由新的法律事实导致的合同生效,实质是新的法律关系的成立。

合同前法律关系的成立,是合同法律关系成立的必经环节。两个“成立”都是法律事实效力的表现。

适格的要约是单方法律行为,该法律事实发生合同前法律关系;适格的承诺也是单方法律行为,该法律事实与要约结合发生合同法律关系。适格要约与适格承诺的结合,是两个单方法律行为合成的双方法律行为。

附停止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是新的法律事实,它引起新的法律关系成立。实践合同的交付,是新的法律事实,致新的法律关系成立。

隋彭生法律关系论(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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