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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律师意见书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3-05-23 21:06:10

态度还是不错的,有没有用就难说了。我告诉她哪怕她决定不了,至少她汇报的意见中不该出现这构成寻滋罪这样的笑话。//@新常识2019: 今天,我在电话中与审查批捕的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沟通。应该说,检察官在听取我的意见时,非常友善和有耐心,但我更希望最终的审查决定,能够合乎法律的公正精神。
因呼吁官员公开财产,赵常青先生被北京警方先以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后又改以寻衅滋事罪报请批捕。我已向检察机关出具律师意见(见长微博),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北京警方对尚不构成非法集会罪的行为,转而指控寻衅滋事罪,显然有悖于刑法的相关规定,且似有蓄意构陷和迫害之嫌疑。请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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