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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瑛律师:北海,律师制度可以休矣!

发布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3-05-23 13:25:11

蔡瑛律师:北海,律师制度可以休矣!

 

 

    惊闻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庭审中暴力驱逐杨金柱、伍雷律师事件,震撼之余,却又在意料之中。

    自小课本就教育我们,军队、警察、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暴力机器,只是年幼懵懂之时不知其暴力如斯。如今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对其暴力之处体会颇深。

    且不论十八大后国家领导人许给人民“中国梦”,但“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一法治精神,作为比腐朽的资本主义更先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应当是用得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言论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赋予申辩的权利,在北海市银海区庄严的法庭里,这些基本人权却被赤裸裸的剥夺。律师竟因言语不合法官大人的脾胃,一声令下被众皂隶叉将出去。律师作为我国控辩审三角平衡体制中的一角完全被任意抹杀,平衡变成了控审双方联合起来对辩方进行制衡。这一奇观,由何而来?

    我不想谈体制、法治等大道理。我想此事缘由很简单,因为辩方发言提及北海纪委违法办案的问题。姑不论北海纪委是否违法办了案,但北海纪委于北海市银海区法院法官而言,那是有着绝对制约权力的上级领导机关。得罪上级纪委的后果很可能是带你去宾馆“开房”“喝茶”。若法官自身清廉还好,若否,则大家都懂的。

由此,“每当孟荣展说到北海纪委违法办案的经过时,审判长都会打断孟荣展的陈述,这样的情形持续了几次。当审判长又一次打断孟荣展的陈述后,伍雷律师在毫无违反法庭秩序的情况下,在遵守法庭纪律的情况下,再次举手要求发言,审判长直接回绝了伍雷律师,不允许其发言,伍雷律师再次要求审判长应当允许孟荣展继续如实的回答问题,审判长却以伍雷律师违反法庭秩序,不听审判长指挥为由,对伍雷律师进行警告,伍雷律师继续发言,问其哪里违反了法庭秩序,被告人在法庭上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是被告人的权利,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必须让孟荣展如实陈述,审判长一再制止伍雷律师发言,再次敲响法槌,对伍雷律师进行第二次警告,伍雷律师随后发言说,审判长,你的身后是庄严的国徽,你要对得起法律赋予你的权力,要求审判长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查清案件事实,不要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审判长打断了伍雷的发言,随即以伍雷扰乱法庭秩序,不服从审判长的指挥为由,命法警将伍雷律师带出法庭(实际是多人抬出法庭,并扔于地上,导致伍雷律师脚趾骨折)。”从这段描述可以想象当时法官内心是如何又惊又怒,护主之心、奉承之意如条件反射般迅速滋生膨胀,终致当堂暴喝:“大胆刁民,诽谤朝廷命官,咆哮公堂,来人啦,给我叉将出去。。。。。。”

    纵观如今律师执业环境恶化,杨金柱等死磕派律师似乎成了司法体制钉子户,令所遇司法机关每每欲驱之而后快。而杨金柱等律师死磕之事由,无非是要落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最普通不过的法律原则。若各级司法机关都只想看到一片和谐而容不得一丝不同的声音,那何不上书中央请求取消执业律师制度,直接恢复到律师制度改革之前,把律师收编到体制内,封官套级,都是国家干部,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公检法律联合办铁案,那岂不其乐融融?

    可惜,“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进步,法制在进步,民众的法制观念在进步,律师团体在进步,想要和谐,必须是在依法办事范围内的和谐。一切倒行逆施,罔顾国家法律拖国家法治建设后腿的行为终将得倒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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